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「115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」一案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(以下簡稱人力學院)114年10月21日人發綜字第1140301159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有訓練需求公務人員同仁,於附件「115年度研習實施計畫預開班期需求調查表」標示醒目顏色欄位「V」,並於114年11月7日前送交人事室辦理。
三、人力學院115年度預定辦理班別包括實體課程及遠距同步課程,實體課程將賡續實施分區調訓,原則依訓練需求人員服務地點區分研習院區,苗栗以北、宜花東及離島縣市人員參加人力學院臺北院區班別;惟遠距同步課程(班別名稱加註「(遠距)」者)及部分特殊班別僅於特定院區開設,所有公務同仁不區分服務地點皆可填報。
四、為使訓練資源發揮最大效益,請宣導貴屬人員考量業務需要及職務特性,依各班別研習目標及參加對象資格條件確實填列需求,又近3年(112、113及114年)曾參加人力學院辦理之相同班期者,請勿就該班別再次填列需求,(每人填報研習班別不宜超過3個、同一單位填報同一研習班不宜超過2人)。
二、請有訓練需求公務人員同仁,於附件「115年度研習實施計畫預開班期需求調查表」標示醒目顏色欄位「V」,並於114年11月7日前送交人事室辦理。
三、人力學院115年度預定辦理班別包括實體課程及遠距同步課程,實體課程將賡續實施分區調訓,原則依訓練需求人員服務地點區分研習院區,苗栗以北、宜花東及離島縣市人員參加人力學院臺北院區班別;惟遠距同步課程(班別名稱加註「(遠距)」者)及部分特殊班別僅於特定院區開設,所有公務同仁不區分服務地點皆可填報。
四、為使訓練資源發揮最大效益,請宣導貴屬人員考量業務需要及職務特性,依各班別研習目標及參加對象資格條件確實填列需求,又近3年(112、113及114年)曾參加人力學院辦理之相同班期者,請勿就該班別再次填列需求,(每人填報研習班別不宜超過3個、同一單位填報同一研習班不宜超過2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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