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教育部「115學年度教育部聽障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」
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701348A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辦理115學年度教育部聽障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,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遴選資格:
1、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,並具5年以上服務年資。
2、具特殊教育或輔導經驗及服務熱忱。
3、具特殊教育或輔導相關專業知能。
(二)遴選名額:1名。
(三)任期: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。
(四)報名方式:請有意願參加遴選之教師,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後,於115年5月22日(星期五)前備妥報名表及相關佐證資料,寄送至教育部聽障服務中心(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306室,地址: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)。
三、本案由教育部組成遴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,必要時另行通知面試。
四、受聘擔任專業工作人員期間,得減授全部基本教學節數,並享相關行政職務權益;其年資亦得比照兼行政職務教師採計校長、主任甄選資績評分。
五、檢附遴選簡章1份,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教師踴躍報名參加。
二、教育部辦理115學年度教育部聽障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,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遴選資格:
1、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,並具5年以上服務年資。
2、具特殊教育或輔導經驗及服務熱忱。
3、具特殊教育或輔導相關專業知能。
(二)遴選名額:1名。
(三)任期: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。
(四)報名方式:請有意願參加遴選之教師,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後,於115年5月22日(星期五)前備妥報名表及相關佐證資料,寄送至教育部聽障服務中心(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306室,地址: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)。
三、本案由教育部組成遴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,必要時另行通知面試。
四、受聘擔任專業工作人員期間,得減授全部基本教學節數,並享相關行政職務權益;其年資亦得比照兼行政職務教師採計校長、主任甄選資績評分。
五、檢附遴選簡章1份,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教師踴躍報名參加。
瀏覽數: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