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-「新竹縣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實施辦法」
主旨:「新竹縣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實施辦法」,業經本府113年9月27日府行法字第1135555232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(含法規條文)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113年9月27日府行法字第1135555232號令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本府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hclaw.hsinchu.gov.tw/law/index.aspx)下載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113年9月27日府行法字第1135555232號令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本府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hclaw.hsinchu.gov.tw/law/index.aspx)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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