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導乘客搭乘公車須知事宜
新竹縣政府 函
地址: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
承辦人:施怡如
電話:03-5518101分機2842
傳真:03-5514227
電子信箱:10012984@hchg.gov.tw
受文者:新竹縣立石光國民中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3月31日
發文字號:府教社字第1103759124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主旨:函轉交通部函,請各校加強宣導乘客搭乘公車須知事宜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交通部110年03月26日交安字第1101200617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各校加強宣導乘客於搭乘公車時,應等車輛停妥後再行起身等相關乘車注意事項,避免後續徒增爭議。
三、檢附公車安全乘車六守則【連結http://www.ibaby.org.tw/content/22770】,請各校妥為運用。
地址: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
承辦人:施怡如
電話:03-5518101分機2842
傳真:03-5514227
電子信箱:10012984@hchg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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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函轉交通部函,請各校加強宣導乘客搭乘公車須知事宜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交通部110年03月26日交安字第1101200617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各校加強宣導乘客於搭乘公車時,應等車輛停妥後再行起身等相關乘車注意事項,避免後續徒增爭議。
三、檢附公車安全乘車六守則【連結http://www.ibaby.org.tw/content/22770】,請各校妥為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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