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度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檢定考試簡章」及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照展延申請簡章
新竹縣政府 函
地址: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
承辦人:林永唯
電話:03-5518101分機5809
傳真:03-5514227
電子信箱:10014648@hchg.gov.tw
受文者:新竹縣立石光國民中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
發文字號:府教體字第1100342038B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主旨說明七
主旨:檢送教育部體育署委託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辦理110年度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檢定考試簡章」及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照展延申請簡章」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3月8日臺教體署全(一)字第1100007409號函辦理。
二、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」明定初級指導員得擔任學校體適能指導及體適能檢測工作,並明列中級指導員之執業範圍除初級指導員之業務外,得擔任健身中心之體適能指導員,並指導65歲以上民眾之體適能活動。
三、旨揭檢定考試及證照展延申請採「網路報名」方式,第1梯次檢定考試報名日期自110年3月5日起至3月19日止,第1梯次證照展延申請自110年4月19日起至4月30日止。惠請轉知貴校教師踴躍報名檢定考試及申請證照展延,並於網站刊登上開資訊。
四、本案如有相關疑問,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蔣安恬小姐或李宥達先生,電話:(02)7749-6876、7749-6878。
五、檢附教育部體育署原函供參。
地址: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
承辦人:林永唯
電話:03-5518101分機5809
傳真:03-5514227
電子信箱:10014648@hchg.gov.tw
受文者:新竹縣立石光國民中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
發文字號:府教體字第1100342038B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主旨說明七
主旨:檢送教育部體育署委託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辦理110年度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檢定考試簡章」及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照展延申請簡章」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3月8日臺教體署全(一)字第1100007409號函辦理。
二、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」明定初級指導員得擔任學校體適能指導及體適能檢測工作,並明列中級指導員之執業範圍除初級指導員之業務外,得擔任健身中心之體適能指導員,並指導65歲以上民眾之體適能活動。
三、旨揭檢定考試及證照展延申請採「網路報名」方式,第1梯次檢定考試報名日期自110年3月5日起至3月19日止,第1梯次證照展延申請自110年4月19日起至4月30日止。惠請轉知貴校教師踴躍報名檢定考試及申請證照展延,並於網站刊登上開資訊。
四、本案如有相關疑問,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蔣安恬小姐或李宥達先生,電話:(02)7749-6876、7749-6878。
五、檢附教育部體育署原函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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