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度本縣各鄉(鎮、市)調解業務擴大宣傳週協助辦理事項
新竹縣政府 函
地址: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
承辦人:汪子敏
電話:03-5518101分機3997
傳真:03-5534658
電子信箱:20096755@hchg.gov.tw
受文者:新竹縣立石光國民中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
發文字號:府行法字第1095512520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主旨:有關110年度本縣各鄉(鎮、市)調解業務擴大宣傳週協助辦理事項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旨揭擴大宣傳週期間係自110年1月8日起至1月14日止,請於電子看板播放「請善加利用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免費為您調解糾紛。調解效力同法院判決,符合需要省時間。省錢省事來調解,利人利己萬事和。」等標語,協助宣導鄉鎮市調解之功能與特性,以化解糾紛,疏減訟源,促進地方祥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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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人:汪子敏
電話:03-5518101分機39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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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有關110年度本縣各鄉(鎮、市)調解業務擴大宣傳週協助辦理事項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旨揭擴大宣傳週期間係自110年1月8日起至1月14日止,請於電子看板播放「請善加利用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免費為您調解糾紛。調解效力同法院判決,符合需要省時間。省錢省事來調解,利人利己萬事和。」等標語,協助宣導鄉鎮市調解之功能與特性,以化解糾紛,疏減訟源,促進地方祥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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