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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本校學區更新為大學區制學校,自 113 學年度至 115 學年度止屬大學區制學校,
凡設籍本縣之國小畢業生皆可申請入學就讀。

新竹縣立石光國民中學109學年度第1-6次代理教師甄選公告(一次公告分次甄選)

壹、甄選科目、名額、代理性質及擬聘聘期:
一、代理教師:
1.英語科:正取1名(借調缺)、備取2名。(預估代理借調缺人員,需等縣府核定文,如實際有缺額,才有聘用。上述聘期仍以新竹縣政府實際核定公文規定借調日為準。)
※聘期自109年8月24日至110年7月1日止;代理原因發生或實際報到日在前揭日期之後者,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期。
※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聘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。
貳、資格條件、報名及甄選時間:
(一)第一次甄選日期:109年7月16日(星期四)
1. 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。
2. 報名時間:109年7月15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 甄選時間:109年7月16日(星期四)上午9時開始,請於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
(二)第二次甄選日期:109年7月17日(星期五)(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二次甄選。)
1. 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2. 報名時間:109年7月17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至8時30分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 甄選時間:109年7月17日(星期五)上午9時開始,請於8時5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
(三)第三次甄選日期:109年7月21日(星期二) (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 則不再進行第三次甄選。)
1. 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。
2. 報名時間:109年7月20日(星期一)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 甄選時間:109年7月21日(星期二)上午9時開始,請於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
(四)第四次甄選日期:109年7月27日(星期一) (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四次甄選。)
1.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。
2.報名時間:109年7月24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至12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9年7月27日(星期一)上午9時開始,請於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
(五)第五次甄選日期:109年8月3日(星期一)(若第四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五次甄選。)
1. 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。
2. 報名時間:109年7月31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至12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 甄選時間:109年8月3日(星期一)上午9時開始,請於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
(六)第六次甄選日期:109年8月5日(星期三)(若第五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六次甄選。)
1. 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。
2. 報名時間:109年8月4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12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 甄選時間:109年8月5日(星期三)上午9時開始,請於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
(七)若第六次甄選未足額錄取,則續辦第七至第十二次甄選,甄選日期另行公告。

參、報名地點:
新竹縣立石光國民中學人事室(校址:新竹縣關西鎮石光里308巷44號)
電話:(03)5868019分機18
肆、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下載本公告之附加檔案填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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