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縣立石光國民中學107學年度第一學期新增代理教師第1-4次甄選公告(一次公告分次甄選)
新竹縣立石光國民中學
107學年度第一學期新增代理教師第1-4次甄選公告(一次公告分次甄選)
壹、甄選科目、名額、代理性質及擬聘聘期:
一、藝術與人文領域-視覺藝術:1名(增置專長代理缺;正取1名、備取2名)。
二、英語科:1名(代理實缺;正取1名、備取2名)。
※聘期自107年8月23日至108年7月1日止;以新竹縣政府公文規定為準;代理原因發生或實際報到日在前揭日期之後者,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期。
※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聘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。
貳、資格條件、報名及甄選時間:
(一)第一次甄選日期:107年8月14日(星期二)
1.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。
2.報名時間:107年8月13 日(星期一)上午8時至12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7年8月14 日(星期二)上午9時開始,請於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
(二)第二次甄選日期:107年8月16日(星期四)(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二次甄選。)
1.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2.報名時間:107年8月15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12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7年8月16日(星期四)上午9時開始,請於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
(三)第三次甄選日期:107年8月20日(星期一) (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 三次甄選。)
1.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
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
能力者。
2.報名時間:107年8月17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至12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7年8月20日(星期一)上午9時開始,請於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
(四)第四次甄選日期:107年8月22日(星期三) (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四次 甄選。)
1.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
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
能力者。
2.報名時間:107年8月21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12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7年8月22日(星期三)上午9時開始,請於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
(五)若第四次甄選未足額錄取,則續辦第五至第十次甄選,甄選日期另行公告。
參、報名地點:
新竹縣立石光國民中學人事室(校址:新竹縣關西鎮石光里308巷44號)
電話:(03)5868019分機26
肆、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下載本公告之附加檔案填寫。
107學年度第一學期新增代理教師第1-4次甄選公告(一次公告分次甄選)
壹、甄選科目、名額、代理性質及擬聘聘期:
一、藝術與人文領域-視覺藝術:1名(增置專長代理缺;正取1名、備取2名)。
二、英語科:1名(代理實缺;正取1名、備取2名)。
※聘期自107年8月23日至108年7月1日止;以新竹縣政府公文規定為準;代理原因發生或實際報到日在前揭日期之後者,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期。
※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聘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。
貳、資格條件、報名及甄選時間:
(一)第一次甄選日期:107年8月14日(星期二)
1.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。
2.報名時間:107年8月13 日(星期一)上午8時至12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7年8月14 日(星期二)上午9時開始,請於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
(二)第二次甄選日期:107年8月16日(星期四)(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二次甄選。)
1.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2.報名時間:107年8月15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12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7年8月16日(星期四)上午9時開始,請於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
(三)第三次甄選日期:107年8月20日(星期一) (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 三次甄選。)
1.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
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
能力者。
2.報名時間:107年8月17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至12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7年8月20日(星期一)上午9時開始,請於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
(四)第四次甄選日期:107年8月22日(星期三) (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四次 甄選。)
1.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
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
能力者。
2.報名時間:107年8月21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12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7年8月22日(星期三)上午9時開始,請於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
(五)若第四次甄選未足額錄取,則續辦第五至第十次甄選,甄選日期另行公告。
參、報名地點:
新竹縣立石光國民中學人事室(校址:新竹縣關西鎮石光里308巷44號)
電話:(03)5868019分機26
肆、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下載本公告之附加檔案填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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