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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本校學區更新為大學區制學校,自 113 學年度至 115 學年度止屬大學區制學校,
凡設籍本縣之國小畢業生皆可申請入學就讀。
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業務

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
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、課程及教學、學前教育相
關業務,請貴校協助推薦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3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
第1070026579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辦理該署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、課程及教學、學
前教育推動相關業務,該署擬於107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
及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教師至該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
政工作,說明如下:
(一)教師資格:
1、公立學校(不含偏遠、離島、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
學校)之編制內專任教師。
2、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,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
能、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。
3、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。
4、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。
(二)商借期限:107學年之商借期限自107年8月1日起至108
年7月31日止。
(三)服務地點:該署臺北辦公室(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-1
號)。
(四)辦理業務: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、課程及教學
、學前教育推動相關業務為範疇。
(五)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三、請貴校擇優推薦教師,並請教師於107年4月7日前將履歷
表以電子檔寄送至e-j172@mail.k12ea.gov.tw,該署將個
別通知面試事宜。
四、檢附教育部原函及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
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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