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屆教育奉獻獎事項
有關「第13屆教育奉獻獎」初審與推薦事宜,請依「教育
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」及說明事項辦理,並於107年3月
30日(星期五)前,依限額將具體事蹟表及推薦名冊送本
府彙辦並完成線上填報,逾期不予受理(以郵戳為憑),
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7年1月5日臺教師(三)字第1070001286號函
辦理。
二、「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相關
規定略以:
(一)第3點:教育奉獻獎之推薦條件,應具有投入教育或投
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事蹟。
(二)第4點:各機關學校及經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織或基
金會,於每年2月1日至3月31日前,向所在地之直轄市、
縣(市)政府提出推薦。
(三)第5點及第6點:教育奉獻獎之表揚人數以不超過20名為
原則,且最近3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本部其他相關規定獎
勵者,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。
三、「第13屆教育奉獻獎」推薦表線上填報將於107年2月1日
(星期四)開放,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,勿缺漏;另請注意字數限制
(含空格、標點符號),避免字數太多,無法上傳檔案
。
(二)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
,每位受推薦人員可上傳10個佐證資料,每個佐證資料
大小限20MB以內,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。如僅有紙
本檔,請貴單位協助掃描上傳,並請推薦人員以A4大小
列印、燕尾夾固定,勿膠裝。
(三)另提供近半年「正面個人獨照」電子檔1張(身體比例
至少占照片1半,半身照為宜,JPG格式、800K-4MB、直
式)。
四、有關受推薦人員之品德操守部分,本府將於初審時確實查
證,如有不實或舛錯者,應撤銷其獲獎資格,並追繳獎勵
金及相關獎勵。
五、如對填報系統操作有疑問,請先參考操作手冊(資料下載
區可逕行下載),仍有疑義請洽銘傳大學張曉韻小姐,聯
絡電話:(02)28824564轉分機2454。
六、隨文檢附「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」(如附件1)、
具體事蹟表(如附件2)及推薦名冊(如附件3)各1份,子
檔案下載路徑:良師興國網站/管理系統/資料下載。
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」及說明事項辦理,並於107年3月
30日(星期五)前,依限額將具體事蹟表及推薦名冊送本
府彙辦並完成線上填報,逾期不予受理(以郵戳為憑),
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7年1月5日臺教師(三)字第1070001286號函
辦理。
二、「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相關
規定略以:
(一)第3點:教育奉獻獎之推薦條件,應具有投入教育或投
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事蹟。
(二)第4點:各機關學校及經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織或基
金會,於每年2月1日至3月31日前,向所在地之直轄市、
縣(市)政府提出推薦。
(三)第5點及第6點:教育奉獻獎之表揚人數以不超過20名為
原則,且最近3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本部其他相關規定獎
勵者,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。
三、「第13屆教育奉獻獎」推薦表線上填報將於107年2月1日
(星期四)開放,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,勿缺漏;另請注意字數限制
(含空格、標點符號),避免字數太多,無法上傳檔案
。
(二)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
,每位受推薦人員可上傳10個佐證資料,每個佐證資料
大小限20MB以內,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。如僅有紙
本檔,請貴單位協助掃描上傳,並請推薦人員以A4大小
列印、燕尾夾固定,勿膠裝。
(三)另提供近半年「正面個人獨照」電子檔1張(身體比例
至少占照片1半,半身照為宜,JPG格式、800K-4MB、直
式)。
四、有關受推薦人員之品德操守部分,本府將於初審時確實查
證,如有不實或舛錯者,應撤銷其獲獎資格,並追繳獎勵
金及相關獎勵。
五、如對填報系統操作有疑問,請先參考操作手冊(資料下載
區可逕行下載),仍有疑義請洽銘傳大學張曉韻小姐,聯
絡電話:(02)28824564轉分機2454。
六、隨文檢附「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」(如附件1)、
具體事蹟表(如附件2)及推薦名冊(如附件3)各1份,子
檔案下載路徑:良師興國網站/管理系統/資料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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