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葉大學辦理106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展延研習
有關大葉大學辦理「106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展延研習
」課程,請貴校同意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教職員核
予公(差)假登記參加研習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大葉大學106年05月08日大葉環教字第1060000789號
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(以下簡稱該辦法)
第15條第1項規定「環境教育人員除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
人員認證者外,其認證有效期限為5年,期限屆滿前3至6個
月內得申請展延,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5年。」另依該
辦法第15條第2款規定,申請展延得以參加環境相關領域研
習累計30小時以上。
三、研習對象:各級學校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教職員。
四、研習時間:106年7月3、4日及7日,分3梯次。
五、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民國106年6月23日(星期五)止。
六、檢附實施計畫乙份。
」課程,請貴校同意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教職員核
予公(差)假登記參加研習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大葉大學106年05月08日大葉環教字第1060000789號
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(以下簡稱該辦法)
第15條第1項規定「環境教育人員除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
人員認證者外,其認證有效期限為5年,期限屆滿前3至6個
月內得申請展延,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5年。」另依該
辦法第15條第2款規定,申請展延得以參加環境相關領域研
習累計30小時以上。
三、研習對象:各級學校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教職員。
四、研習時間:106年7月3、4日及7日,分3梯次。
五、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民國106年6月23日(星期五)止。
六、檢附實施計畫乙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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