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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本校學區更新為大學區制學校,自 113 學年度至 115 學年度止屬大學區制學校,
凡設籍本縣之國小畢業生皆可申請入學就讀。

新竹縣立石光國民中學105學年度第1-6次代課教師甄選公告(一次公告分次甄選)

壹、甄選科目、名額、性質及擬聘聘期:
一、代課教師:
1.國文科:1名(正取1名、備取2名);每週約10節課,支鐘點費
(聘期:自105年8月29日至106年6月30日止。)
※代課原因發生或實際報到日在前揭日期之後者,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期。
※代課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聘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。
貳、資格條件、報名及甄選時間:
(一)第一次甄選日期:105年8月4日(星期四)
1. 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。
2. 報名時間:105年8月3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止、8月4日(星期四)上午8時至9 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 甄選時間:105年8月4日(星期四)上午10時開始,請於9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
(二)第二次甄選日期:105年8月5日(星期五)
1. 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 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2. 報名時間:105年8月5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至9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 甄選時間:105年8月5日(星期五 )上午10時開始,請於9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 到。
4. 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二次甄選。
(三)第三次甄選日期:105年8月15日(星期一)
1. 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 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 科教學能力者。
2. 報名時間:105年8月12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至12時止、8月15日(星期一)上午8時至9時 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 甄選時間:105年8月15日(星期一)上午10時開始,請於9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 到。
4. 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三次甄選。
(四)第四次甄選日期:105年8月17日(星期三)
1. 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 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 科教學能力者。
2. 報名時間:105年8月16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12時止、8月17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9時 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 甄選時間:105年8月17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開始,請於9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 到。
4. 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四次甄選。
(五)第五次甄選日期:105年8月22日(星期一)
1. 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 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 科教學能力者。
2. 報名時間: 105年8月19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止、8月22日(星期一)上午8時 至9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 甄選時間:105年8月22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開始,請於9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 到。
4. 若第四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五次甄選。
(六)第六次甄選日期:105年8月24日(星期三)
1. 報考資格: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;或 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 科教學能力者。
2. 報名時間:105年8月23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12時止、8月24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9時 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 甄選時間:105年8月24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開始,請於9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 到。
4. 若第五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六次甄選。
(七)若第六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七至十二次甄選,第七至第十二 次甄選時間另行公告。
參、報名地點:
新竹縣立石光國民中學人事室(校址新竹縣關西鎮石光里308巷44號)
電話:(03)5868019分機18
肆、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下載本公告之附加檔案填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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