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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本校學區更新為大學區制學校,自 113 學年度至 115 學年度止屬大學區制學校,
凡設籍本縣之國小畢業生皆可申請入學就讀。

教育部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

檢送「教育部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
」及推薦表各1份,請貴屬單位及所屬踴躍推薦參加並協
助辦理推薦事宜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2日臺教社(三)字第1050055579號函
辦理。
二、為全面推展社會教育,教育部自民國64年開始,每年依據
旨揭要點規定,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
人,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,請惠依所附實施要點規定辦理
推薦、表揚事宜。
三、本表揚活動之獎項名稱自本(105)年度起由「社教公益獎
」更名為「社教貢獻獎」,以表彰獲獎者對社會教育之貢
獻,併此敘明。
四、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,得依其層級自行向所屬直
轄市政府教育局、縣(市)政府、中央主管機關或目的事
業主管機關申請推薦,並由各主管機關依推薦程序推薦,
不符推薦程序者不予受理。爰此,本縣申請案件請依下列
推薦程序辦理:
(一)貴機關推薦參加本年度「社教貢獻獎」之團體及個人案
件,請填妥說明五之推薦表並檢附相關資料,電子檔及
紙本各1份,於本年6月30日前(以郵戳為憑),寄送至
新竹縣政府教育處社教科(302-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
路10號B棟6樓)辦理初審,連絡電話:03-5518101分機
2848,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,不予受理。
(二)參加「社教貢獻獎」-教育部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
體及個人之案件,請依說明五,通過「社教貢獻獎」本
府初審後,經本府擇優推薦函報教育部審查。
五、前項要點及推薦表格(甲、乙表)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:
//www.edu.tw/認識教育部/教育部各單位/終身教育司/電
子佈告欄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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