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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本校學區更新為大學區制學校,自 113 學年度至 115 學年度止屬大學區制學校,
凡設籍本縣之國小畢業生皆可申請入學就讀。

新竹縣立石光國中10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-4次專任輔導代理教師甄選公告(一次公告分次甄選)

新竹縣立石光國中
10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-4次專任輔導代理教師甄選公告(一次公告分次甄選)

一、甄選科目、名額、代理性質及擬聘聘期:
(一)專任輔導:1名,代理缺(娩假、育嬰留職缺);聘期:自報到聘任起至105年7月
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為止。
二、資格條件、報名及甄選時間:
(一)第一次甄選日期:105年3月28日(星期一)
1.報考資格:
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且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。
或中等學校輔導(活動)科/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。
2.報名時間:105年3月25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30分止;3月28日上午8時至9
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5年3月28日(星期一)上午10時開始,請於9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
室報到。
(二)第二次甄選日期:105年3月30日(星期三)
1.報考資格:
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且修畢中等學校輔導(活動)
科/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2.報名時間:105年3月29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30分止;3月30日上午8時至9
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5年3月30日(星期三 )上午10時開始,請於9時30分前至本校人
事室報到。
4.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二次甄選。
(三)第三次甄選日期:105年3月31日(星期四)
1.報考資格:
大學以上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。
2.報名時間:105年3月31日上午8時至9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5年3月31日(星期四)上午10時開始,請於9時30分前至本校人
事室報到。
4.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三次甄選。
(四)第四次甄選日期: 105年4月1日(星期五)
1.報考資格:
大學以上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。
2.報名時間:105年4月1日上午8時至9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5年4月1日(星期五)上午10時開始,請於9時30分前至本校
人事室報到。
4.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四次甄選。

☆備註:
1.依據教育部101年6月6日臺訓(三)字第1010104496號及101年6月18日臺訓(三)字第1010112052號書函規定,「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」之界定,其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、諮商、心理、諮商心理、臨床心理系所組(含輔系),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(或心理諮商與治療)類3學分、團體輔導與諮商(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)類2學分、心理衡鑑(含心理測驗)類2學分、兒童發展類2學分,及諮商與輔導實習(或臨床心理實習)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。
考生修習學分名稱若與上述有所歧異,請先行洽修習學分的學校確認該學分所屬類別並開立證明。
2.持國外學歷報考者,需教育部認可,駐外單位查證屬實,並有證明文件者。

三、 報名地點:新竹縣立石光國民中學人事室 (校址:新竹縣關西鎮石光里308
巷44號)電話:(03)5868019分機18

四、 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下載本公告之附加檔案填寫。

附註說明:
本甄選依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3條第5項:「甄選作業得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」方式辦理,倘前一次招考遇無人報名、報名未錄取,即續辦下一次招考,反之,如足額錄取,則不再繼續辦理下一次招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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