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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本校學區更新為大學區制學校,自 113 學年度至 115 學年度止屬大學區制學校,
凡設籍本縣之國小畢業生皆可申請入學就讀。

新竹縣立石光國中10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7-12次代理教師甄選公告(一次公告分次甄選)

新竹縣立石光國中
10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7-12次代理教師甄選公告(一次公告分次甄選)

一、甄選科目、名額、代理性質及擬聘聘期:
(一)專任輔導:1名,代理缺;聘期:實際到職日至105年7月1日止。
二、資格條件、報名及甄選時間:
(一)第七次甄選日期:105年3月1日(星期二)
1.報考資格:
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且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。
或中等學校輔導(活動)科/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。
2.報名時間:105年2月26日上午8時至3月1日上午9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5年3月1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開始,請於9時30分前至本校
人事室報到。
(二)第八次甄選日期:105年3月3日(星期四)
1.報考資格:
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且修畢中等學校輔導(活動)
科/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2.報名時間:105年3月2日上午8時至3月3日上午9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5年3月3日(星期四 )上午10時開始,請於9時30分前至本
校人事室報到。
4.若第七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八次甄選。
(三)第九次甄選日期:105年3月8日(星期二)
1.報考資格:
大學以上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。
2.報名時間:105年3月7日上午8時至3月8日上午9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5年3月8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開始,請於9時30分前至本校
人事室報到。
4.若第八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九次甄選。
(四)第十次甄選日期: 105年3月11日(星期五)
1.報考資格:
大學以上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。
2.報名時間:105年3月10日上午8時至3月11日上午9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5年3月11日(星期五)上午10時開始,請於9時30分前至本校
人事室報到。
4.若第九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十次甄選。
(五)第十一次甄選日期: 105年3月15日(星期二)
1.報考資格:
大學以上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。
2.報名時間:105年3月14日上午8時至3月15日上午9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5年3月15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開始,請於9時30分前至本校
人事室報到。
4.若第十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十一次甄選。
(六)第十二次甄選日期: 105年3月16日(星期三)
1.報考資格:
大學以上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。
2.報名時間:105年3月16日上午8時至9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105年3月16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開始,請於9時30分前至本校
人事室報到。
4.若第十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十二次甄選。
(七 )第十二次甄選若錄取不足額,續辦第十三至第十八次甄選,甄選日期另行公告。

☆備註:
1.依據教育部101年6月6日臺訓(三)字第1010104496號及101年6月18日臺訓(三)字第1010112052號書函規定,「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」之界定,其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、諮商、心理、諮商心理、臨床心理系所組(含輔系),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(或心理諮商與治療)類3學分、團體輔導與諮商(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)類2學分、心理衡鑑(含心理測驗)類2學分、兒童發展類2學分,及諮商與輔導實習(或臨床心理實習)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。
考生修習學分名稱若與上述有所歧異,請先行洽修習學分的學校確認該學分所屬類別並開立證明。
2.持國外學歷報考者,需教育部認可,駐外單位查證屬實,並有證明文件者。

三、 報名地點:新竹縣立石光國民中學人事室 (校址:新竹縣關西鎮石光里308
巷44號)電話:(03)5868019分機18

四、 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下載本公告之附加檔案填寫。

附註說明:
本甄選依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3條第5項:「甄選作業得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」方式辦理,倘前一次招考遇無人報名、報名未錄取,即續辦下一次招考,反之,如足額錄取,則不再繼續辦理下一次招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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